償還市內住房商業貸款
按月提取住房公積金服務指南
申請人須攜帶以下材料到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縣市區網點辦理。
1.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委托他人辦理的,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若按月提取配偶賬戶內公積金需提供結婚證);
2.申請人銀行卡、折原件(一類卡、折,若按月提取配偶賬戶內公積金需要提供配偶銀行卡、折原件)。
3.首次提取需提供:
(1)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原件;
(2)借款合同原件。
辦結時限:符合受理條件的,即辦。
特別提醒:
1.目前只受理本市行政區域范圍內建設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徽商銀行、郵儲銀行、浦發銀行、工商銀行7家銀行的住房商業貸款,不受理非配偶關系共有借款人按月提取申請。
2.本中心從自申請之日次月起按照申請人或配偶商業銀行貸款的上月實際還貸額(以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提取當日賬戶余額為限,不足部分不再補?。?,采取按月提取方式,于每月25日(遇節假日順延)將申請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資金提取到各自銀行卡內,提取順序為先借款人后配偶。
3.授權本中心查詢申請人及配偶個人住房商業貸款信息。
4.不變更、注銷以上銀行卡賬戶。
5.同期只申請一套住房的還商貸委托按月提取業務。申請人向中心申請終止后,中心不再受理同一住房的還商貸委托按月提取業務。
6.還商貸委托按月提取業務依托商業銀行相關數據交換開設。委托期間,如遇商業銀行數據不準確、不及時或數據交換中止,或因中途取消中心查詢商貸信息授權等,造成提取不成功、不及時的,均由本人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