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三角一體化示范區執委會近日發布4項生態環境領域制度創新成果——《示范區生態環境專項規劃》《示范區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示范區跨界飲用水水源地共同決策、聯合保護和一體管控機制細化實施配套制度》《示范區綠色發展領軍企業評選方案(試行)》。
為解決示范區在生態環境協同保護、推動綠色發展過程中管控不一致、基礎建設不統一、產業布局不協調等問題,《示范區生態環境專項規劃》在生態空間、生態環境和綠色發展3個方面形成生態環境規劃“一張圖”;《示范區生態環境準入清單》包括鼓勵事項、引導事項、禁止事項三大部分共計30條準入清單,著力解決兩區一縣生態環境管控要求不一致、產業準入要求不統一,部分省界區域“三線一單”環境管控單元劃分不合理、不能有效銜接的問題。將近年來跨界飲用水水源地保護行之有效的操作方法、經驗進行提煉并加以固化,示范區形成“1+4”共5項示范區跨界飲用水水源地共同決策、聯合保護和一體管控機制細化實施配套制度。此外,為進一步引領帶動企業提升減污降碳、源頭治理水平,引導示范區行業布局向更加綠色低碳、可持續的方向發展,新推出的《示范區綠色發展領軍企業評選方案(試行)》從7個部分規定了綠色發展領軍企業評選的標準和程序。
截至目前,示范區在生態環境領域已形成16項制度創新成果。生態環境“三統一”制度建設總體方案明確的56項任務已基本完成,示范區47個主要跨界水體全部納入,“一河三湖”等重點跨界水體已實現聯合河湖長全覆蓋。此外,有7項生態環境和綠色低碳領域制度創新成果在國家發改委推動下,面向長三角和全國其他重點地區復制推廣。(姚政宇 許海燕)
??原標題:長三角示范區發布4項制度創新成果 推進綠色共建生態協同保護